
12月12日,湖南省常宁市东说念主民政府发布《对于对廖某某拒服兵役行动实施无间惩责的通报》,全文如下:
廖某某,男,2003年7月出身,常宁市西岭镇东说念主,大专在校生,2024年下半年自觉应征报名,2024年9月1日,被批准到武警某部服役。该后生服役后念念想绝望,屡次提议离队苦求,经反复教师劝导,仍然坚握拒服兵役,2024年9月29日,被队列作辞退处理,其行动违背了《中华东说念主民共和国兵役法》《征兵责任条例》,组成拒服兵役行恶事实。
为严肃纲纪,警示他东说念主,字据《中华东说念主民共和国兵役法》第五十七条、第五十八条、《征兵责任条例》第六十七条和《处分服役新兵拒服兵役问题暂行方针》(军动〔2018〕238号)等有关端正,决定对廖某某拒服兵役行动作出如下惩责:
(一)将其纳入履行国防义务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实施无间惩责;
(二)在其户籍档案和东说念主口信息“兵役情状”栏注明“拒服兵役”字样,两年内不得为其办理放洋(境)有关手续;
(三)不得托付其为公事员或参照《中华东说念主民共和国公事员法》管制的责任主说念主员,不得招录、礼聘为国有企业、行状单元责任主说念主员;
(四)两年内不得为其办理升学、复学手续;
(五)取消其义务兵家庭优待有关计谋,照章按照常宁市2024年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每年15000元尺度的2倍赐与罚金,野心30000元,收缴罚金上交市财政,纳入新兵家庭优待费或大学生服役一次性奖励经费,如其拒不交纳罚金,由市东说念主民政府照章苦求东说念主民法院强制实践;
(六)将其拒服兵役行动及惩责效果向社和会报,看成反面典型进行警示教师。
常宁市东说念主民政府
2024年12月12日
剪辑:赵萍
编审:吴晨萍
终审:周健军
作家:掌上春城
